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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这人主做外贸,涉及了好几个行业,手底下有好几家大公司。
孟书兰只知道他生意做得大做得好,至于是怎么家的,没有离开家乡的这两年有没有干点什么,老实说她并不清楚。
重生归来,她其实有点好奇。
金鳞岂是池中物,此时的顾寒松,应该已经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所以,孟书兰想,这毛线摊子会不会是他弄的,那十几坨毛线,是见着她们来了,专程留下来的。
有了这个想法,孟书兰有些激动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顾寒松一直都没有忘记自己,还把她当朋友呢。
只是男女有别,他性子又太冷了,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相处。
只可惜,小伙儿“啊?”了一声,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这是我们兄弟俩的。那谁啊?不认识。”
对漂亮大姑娘说谎,小伙儿脸更红了,眼神也漂得厉害,已经不敢再看孟书兰了,学着顾寒松望天空。
孟书兰失望得很。
原来不是啊……
自己又自作多情了。
这时,孟常丽跟何金秋已经挑好毛线了,付了钱,装好东西,准备离开。
何金秋眼尖,也见到顾寒松了,可那人的脸太冷了,平时也说不上话,想打个招呼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几次看过去,想笑一笑吧,结果人家根本不看这边。
孟常丽一心都在毛线上,根本没看见。
离开的时候何金秋还在叹息,“没见过这么沉闷的男人,他这个样子,以后能讨上媳妇么?”
听母亲这么一说,孟常丽才知道刚刚顾寒松也在,只是再次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走了。
孟常丽说:“其实小伙子……,还算不错吧,人有那么高,长得也周正,就是家里负担重了些。”
何金秋摇头。
顾家,家庭负担重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顾寒松那个冰块脸,太不讨喜了,但凡是个疼女儿的人家,都舍不得将自家姑娘嫁给一个石头。
当然,左右都不关自家的事。
何金秋也就那么一句,之后就不说了。
孟书兰也很认同母亲的观点。
上辈子自己死时顾寒松都没结婚呢,那时他都三十六了。
母女三人带着两个小娃娃去了镇口的老梧桐树下,准备等车回去了。
将东西放下,几人坐在石墩上,孟常丽从背篓里翻了一件衬衣出来递给妹妹,“看看喜不喜欢,姐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来了。
孟书兰微震,将衣服接过。
白色的衬衣,从剪裁到栩栩如生的绣花,都是孟常丽一针一线制作出来的。
姐姐还是如记忆中那般手巧,当年母亲跟外婆教出来的东西,她一丁点都没有忘记。
孟书兰摸着绣艺上那细密的针脚,笑得开心,“姐,太好看了,你怎么这么能干,又能做衣服又能绣花。我俩是亲生的吗?跟你比起来,我感觉自己长的不是手,是猪蹄。”
孟常丽被妹妹夸成这样,脸都红了。
“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姐这点手艺,也就能缝个衣服什么的,有什么用?你那双手,是写文章读书用的,以后有大出息,姐可比不上。”
孟书兰认真起来,“姐,不可妄自菲薄。谁说你这手艺没有用了,就你绣的这个花,都能当文化遗产了。”
孟书兰又看了眼何金秋,问两人,“妈,姐,我说认真的,你俩有没有考虑过,用这个手艺开店做生意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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