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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第2页)

“儿此番要麻烦母亲了。”

那,她阿娘不是还有个夫家吗?一个家底殷实,关键是操持本业,甚至颇有入仕为吏之意,在金家面前绝对挺得起腰板,顶得住压力的新夫家?

金家最多可以因为有钱而横行一时,成为“素封”之家。而田家可是当年被刘邦一声令下,方才迁居过来的关东六国贵族之后。

士农工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毕竟就是这么残酷。若不是当年王仲离世突然,王信不成气候,王娡其实也不会选像金家那样的商户为夫家。

臧儿此前不能将儿女带去田家一起抚养,是因为她那时没有底气,王信和王娡说到底年纪不算很小,而田家自矜身份,决不是什么热心肠会做慈善的人家。

但现在嘛……王娡果不其然在臧儿身后那个穿着最齐整、看起来等级最高的侍从脸上瞥见一份对她不自然的拘谨。

感恩这个时代横行的迷信风气,感恩鸣雌亭侯许负的传奇为她多少抹平了前进的道路。

感谢那位疯疯癫癫的相面人,

——给了她一份顶好的筹码。

这就是她在商议大事的时候,竟然没有让臧儿身边侍从离开的原因了。

多好的人证啊。

王娡垂眸,伸手护住了幼妹的后颈。

*

“长陵邑倒是比我想象得要更繁华些,看来高帝当年让那些关东豪强西迁确实是开发关内的好法子……”

他阔步走在长陵小市的街道上,随意打量着周遭,口头上是这样仿若思索什么的低声自语,但神情却着实称不上有多少兴致,甚至显得有些恹恹。

每个与他无意间对视上的人,在愣了一秒之后,都很快低下头去,有意无意地避让开他所前进的方向。街上分明热闹得厉害,却偏偏在他周围形成了一小圈空白。

青年并不疑惑这种现象的发生,也不嫌弃这样的特殊会不会影响他观察的效果,只满不在乎地继续往前走。

此番他确实没有盛装出行,但也心知肚明算不上有多低调。他爹是出了名的简朴,于是连带着他的服饰也跟着朴素。可到底身份不凡,就算是最平常的服饰,长陵这些早就被各路贵人磨练出一双利眼的居民,只要看看他这身气度,看看他身后那几个打扮得再朴素也明显是做保护态势的练家子,就能明白他绝不好招惹。

青年也不觉得自己伪装水平需要提高——穿着再普通的衣裳,腰侧系着一把剑,身后跟着几个看起来就很能打的人,他难道还真能完全混入百姓其中?——在心底甚至还有些乐意看见这份畅通无阻,不会让他在这种夏季的大热天还和人群有什么过于密切的接触。

不仅仅是出于自身安全问题的考虑——主要他也是真的嫌热。热得他明明难得休沐,竟然还一点提不起劲头来。

嗯……他爹性子相当简朴,故而觉得用绨这种布料做成的衣裳是性价比最高的:厚实所以耐用,平滑所以好穿,有光泽所以哪怕不是很贵、看起来也不寒碜,毫无疑问是天选常服布料。

再加上他爹还是有点重视仪态的小脾气在的——所以他那么多衣裳里,竟然没有哪怕一件襌衣。

重复一遍,绨是因为厚实,所以才耐用。而襌衣的布料基本上要么是布帛,要么是丝绸。

尽管他知道对大部分人来说,这种没有内衬的服饰是有些奇异到可以被骂伤风败俗的。别说他爹,他娘他大母他老师他属官——哪怕他姊他弟都肯定会异口同声反对他那么穿。

但青年之所以如此眼馋它,其原因只是非常朴素的布料问题——它绝、对,好歹比他身上这件来得凉快。

是。

青年之所以一边走在街上左顾右盼,一边偏偏神情怏怏兴致不高,只是因为:

衣服太厚。

天太热。

好闷。

烦。

肆意招惹  殿前欢  三十有余  我靠线人系统在刑侦文里当热心市民  少年战歌  重启全盛时代  尘梦狐仙记  随军大西北,八零假千金暴富了  重回十八,再不硬气就废了  太平纪年  重生我是京圈太子爷的朱砂痣  渣男休妻?我夺家产登龙椅!  我和无数个我  港岛有雨  穿越两个时代的医生  查出绝症当天,渣夫在给白月光过生日  天降萌宝三岁半,被王府团宠了  开局过目不忘,铸造记忆宫殿  一家三口穿年代,不做圣母不扶贫  杀人迷雾降临,我能看到死者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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