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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不拒?
反正都是逼出来的?
成分还能不一样吗?
咳咳咳.
白凝冰也幻想了一下,一米六的身高,一百三十斤,的确不是很好看。再好看的相貌,也没用!
“洛风,我身高假如不到一米六,体重过了一百三十斤呢?”白凝冰询问了起来。
洛风茫然地看向白凝冰,“你好,请问你是谁?”
“哈哈哈!”王嫣然大笑了起来。
“大佬,你这也太狠了吧?”王嫣然真的被弄笑了,别说回答白凝冰的问题了,要白凝冰真这样,好像洛风就根本不认识她好吧?
其实也是这样。
若是白凝冰这样的身材。
那么洛风几乎不会认识她。
就算是同学,不过也是遇见打个招呼,不遇见老死不相往来那种。
白凝冰娇嗔,“你果然是个大坏蛋!”
“不不不,我不是,你想想张兴俊同学?”洛风一本正经地说道。
张兴俊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七。
但是体重快要一百五了。
就是个小胖子。
“王嫣然同学,你看张兴俊同学对你一往情深,你觉得如何呢?”洛风询问了起来。
王嫣然学着洛风的口吻,开口说道,“你好,洛风,你说的是谁呢?”
啧啧啧!
听听。
这是人话吗?
所以舔狗,随便舔狗怎么付出,没有就是没有,千万不要幻想!
不然为什么叫舔狗呢?
舔狗果然舔到最后,都是一无所有。
沈娜也被这些人的对话给都小了,但是她可以理解王嫣然,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是对方做了很多事情,但这不是喜欢对方的条件。
至于心机婊不心机婊,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毕竟要让王嫣然答应舔狗,才不是心机婊吗?
毕竟她也和张兴俊说得很清楚,明里暗里的也提醒过,但舔狗呢?不为所动,依旧觉得真诚可以打动人心?
“原来张兴俊喜欢王嫣然啊?”白凝冰的反应,可谓是落后地球三年的时间。
????
沈娜和王嫣然,还有洛风,都一脸问号地看向白凝冰。
不愧是白凝冰!
张兴俊要不喜欢王嫣然,还当什么舔狗呢?
晚上差不多八点钟的时候,洛风等几个人散步结束了。
在散步的过程当中,洛风一直都在观察沈娜,他现,沈娜调解情绪的心态还是非常快的,仅仅是一会儿,就融入了散步的氛围当中,没有太多情绪留在刚才的事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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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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