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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尔当然不是一下子就能下定决心反抗的,多年奴隶教育洗脑下桎梏着他的思维定式和条件反射可没那么容易被打破。他一直是一个安静而驯服的奴隶,从小他就柔顺地承受来自主人们的种种虐待,养成了一个逆来顺受的温顺脾气。
无论遭受了多么残酷的折磨,他从不违抗主人。
要让这样一个标准的奴隶生出反抗的念头并付诸实际,自然需要一个契机。
爱丽丝,弗吉尔的初恋,就是这个契机。
他想要爱丽丝,他需要爱丽丝留在他身边,他渴望爱丽丝的爱。和“想要,需要,渴望”随之一起出现的便是占有欲。
他将爱丽丝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奴隶是不应该有私有财产的概念的。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就连自己的命都不属于奴隶自己。
私有财产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是不符合弗吉尔一直以来受到的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献给主人的奴隶教育的。
于是,在弗吉尔没有发觉的时候,他荒芜死寂的心脏冒出了一叶名为“自我”的嫩芽。
为了让爱丽丝不再因为他身上的伤口而流泪,弗吉尔第一次开动了脑筋,绞尽脑汁的思考要如何减少主人对他“宠爱”次数。
弗吉尔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性格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要知道在几年前,他还因为自己失去了男主人的宠爱万念俱灰打算自杀。
长久的获得主人们的宠爱很难,但是要让主人厌弃自己就简单的多了。
很快,女主人有了其他更宠爱的奴隶,弗吉尔立刻“失宠”了。
失宠后的弗吉尔在庄园里的日子很不好过,他一下子变成了谁都能踩一脚的出气筒。弗吉尔对这些毫不在乎,他向来对来自他人的恶意很迟钝,也没有任何自尊心,他只在乎爱丽丝。
爱丽丝爱他!
无论他受宠还是失宠,爱丽丝都一如既往的爱他!所以他每一天都过的很幸福!
但是在其他奴隶打骂他的时候,爱丽丝又哭了。
弗吉尔后知后觉意识到,哦,对了,爱丽丝不愿意看到他受伤。
为了让爱丽丝开心起来,弗吉尔又开始思考了。
他想,如果庄园里的仆人和奴隶都喜欢上他的话,他就不用挨打了,这样爱丽丝也就不用流泪了。
弗吉尔很擅长察言观色。
多年在床榻上和主人们相处的经历,让弗吉尔很擅长揣摩人的心思——他也正是凭借着这个本事才能接连被两个主人宠爱了十年。
所以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成功改变了任人欺负的处境,就连曾经因为嫉妒他而殴打他的奴隶现在都成了他的朋友。
他变得很受欢迎,人人都喜欢他,人人都想和他交朋友。
没有了主人的宠爱和支持,弗吉尔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和喜爱。
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弗吉尔,而不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奴隶。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名为“自我”的嫩芽已经抽枝发叶,长成一颗小树了。
也就是在这时,弗吉尔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
最初,他只是去厨房偷偷拿点好吃的蛋糕给爱丽丝。两个人像小老鼠一样偷偷躲起来,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怀着渺小而满足的窃喜,小心翼翼地分享食物。每当这时候,爱丽丝都用崇拜的目光看向弗吉尔,对他露出惊喜而甜蜜的笑容。那简直是弗吉尔最幸福最自豪的时刻了!
慢慢的,弗吉尔开始有些不满足了。
他知道爱丽丝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每当她看到女仆们身上鲜亮的新衣服时,眼睛都会发光。
如果他能送给爱丽丝漂亮的裙子和首饰该多好啊!爱丽丝一定会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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