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7章(第2页)

脱了铠甲,发现他的中衣也被血染透过了,只能继续脱,直到光裸着身上。

就这样,仍旧看不出他哪里有伤,楚九歌没有办法,只得再次吩咐小医僮:“小心一点避开要害,把他身上的血擦干净。”

小医僮动作很快,避开了要害,三两下就将黎英身上的血擦干净了,也露出了布满他全身的、泛红的疙瘩,那些疙瘩不知怎么破了,不断往外冒血,医僮刚擦干净的,又有血丝冒了出来。

“这是……严重的过敏?”楚九歌看了一眼,差点僵住了。

她从医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过敏这么严重的症状,这有点吓人。

“赶紧,把他抬里面去,你们尽量不要碰他,碰过他的人,立刻用喝一碗清热解毒的药。”楚九歌想到黎英的弟弟,就是因为严重过敏,被北王下令隔离,这黎英不会是被他弟弟传染上的吧?

按说,黎英弟弟的过敏症虽然严重,但只要按她的方子去治,就算无法立刻好,也能得到控制,至少不会传染。

黎英这过敏症状,似乎比他弟弟还严重……

最严重的,他居然像没事人一样打仗,这人有点可怕!

“楚姑娘,这,这是怎么?这……好像不是魔毒,我们已经不怕魔毒了。”说起来,这一年他们北域军不再受魔毒侵拢,中了魔毒的士兵能捡回一条命,还得感激楚姑娘。

要不是楚姑娘无偿把方子给他们,又教他们怎么制药,他们这一年死的人还会更多,但是……

他们一直从来没有感激过楚姑娘,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楚姑娘给他们药方的时候,他们当时是怎么想的?

楚姑娘嫁到北域,想要在北域立足,自然要对他们好,要讨好他们。

楚姑娘给他们方子,教他们制药,不过是为了在北域活得好一些,他们有所需,楚姑娘有所求,他们需要感激楚姑娘吗?

必然是不需要的!

现在想来,这想法……确实很要不得。

人家楚姑娘,压根就不是非嫁王爷不可,也不是非嫁到北域不可。

北域是什么地方?

不是旁人看不上北域,就是他们这些人也无法喜欢北域。

不说旁的,就一条……

在北域,他们没有后代!

只这一条,就足已叫人远离北域,永远不靠近北域。

而且,和繁华的京城相比,北域实在是拿不出手。楚姑娘出身京城楚家,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名门望族,但凭楚姑娘的本事,她要嫁个京城的世家子弟,却是半点不难。

旁的不说,那王家二公子,下落不明的谢家三公子,必然愿意娶楚姑娘。

人家放着世家名门的夫人,放着京城繁华的日子不过,跑来北域干什么?

他们家王爷是好,但也没有好到,能让人舍弃一切的地步,更不用提,他们这些人,还给王爷扯后腿。

楚姑娘回到京城,不惜冒死求皇上收回赐婚的圣旨,必然是他们对楚姑娘不好,让楚姑娘对北域失望了,进而迁怒王爷。

他们当时真是犯浑,楚姑娘愿意嫁到北域,那是他们北域军上下的福气,他们没想到对楚姑娘好一点,居然在楚姑娘面前摆高姿态,真正是……

想想都觉得没脸见楚姑娘。

伤兵营的士兵听到魔毒,便想到了楚九歌的好,一时间看楚九歌的眼神,充满了羞愧。

楚九歌正忙着看给断臂的伤者接胳膊,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异常,听到士兵的寻问,头也不抬的道:“不是魔毒,是过敏……兴许会传染,先把他隔离。还有,让人去看看黎将军的弟弟,看他怎么样了?”

关于我攻略满值后重生了的这件事  你矜持一点  和离后前夫称帝了(重生)  叶宝你到底几个好哥哥[综原神]  [快穿]昔有佳人  卿卿哄我  农女成凤:我家大叔有点皮  幸运娇妻:丫头乖乖让我宠  贤王养妃  退休魔王的佛系生活日常  我的老公是地球  封建老古板嫁入豪门  洪荒之仙神纪元  当万人迷的替身患上了脸盲  在年代文中咸鱼  虫族之七年之痒  不许动,她是我的  凑合活  女配的品格[快穿]  玉殿娇  

热门小说推荐
大话之神

大话之神

一个热爱网络游戏的痴孩子,二不垃及的真神祝愿下进入了游戏的世界。。。。。。...

特种岁月

特种岁月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