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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写在之后(第1页)

我想有追开此文的人一上到来,定必会吓一跳:一夜之间多了三十几篇文,而且还完结了。《春秋》,由最初计划的50回,扩展到100回,到如今的一百四十回,终于,都完了。之所以一口气post出来,是因为我意识到几个事实。

其一,这是一部活在我心中而永远不会走红的小说。所以,我委实没必要扣留这篇文,好似每天啃一片麵包般,极规律地发文赚票。我的目的不过是要将所有事记下来——一些遗憾,一些我应该记得而我可能会忘记的事,又或者不过是想做一件自觉伟大的事。将两年的生活,那七百多个日子,化成四十一万字记下来。

里面的事有几分是真,有几分是假,大概只有某几个人能分得清楚。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为何那真实的日子现在看来,变成如梦一般美好?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很难受的事,现在想起来,嘴角却掛着微笑?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微不足道的事,现下一闭上眼,便觉栩栩如生,彷彿时间过得愈久,那些细节反而日见清晰?

没人比我更清楚,这部小说不会红,但是,它或者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对我有最大影响力的一部作品。稚嫩,没有什么规划,想到什么就写,穿插其中的时事与文学都是随手拈来。那些是我的愤怒,我的无奈,我那极端的无能之下所催生出来的嘲讽。自以为高深,实则浅陋的思想,不知十年后重新翻开,我会羞得不敢看,还是无地自容?抑或,我已分不清笑与哭?

其二,上了大学,我想努力读一番。为免让自己分心,乾脆破釜沉舟,把这篇文都post出来,以后就不必再有任何牵掛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永久不再创作。只是暂时休栏,五月中就完se,到时拾起笔来。下一次送上的,毫无悬念是陈心与戴志的故事。

啊,既然提到这两个人,就稍微说几句。有看完全篇《春秋》的人,应该不难猜到他俩的故事会偏向虐心。不,我不想用虐心这个词,我不想故意去虐。只是,我所构思的故事、新人物之间,都有很大的衝突,与《春秋》那种带有怀念与人情味的感觉不同。他们的故事更为真实,亦更冷酷,在笔调上我会尽量做到冷。

大概在《春秋》写到一半时,就在构思戴志的故事。在整部小说中,很多人喜欢林春的纤细与善感,亦有人喜欢陈秋的大胆明快,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戴志。

戴志,戴志伟,从他那近乎可笑的花名,可知我本身并无在他身上花太多心血。基本上他的出场只是为了让林春和陈秋有一个「同学」——正常学生身边多少有一两个朋友。为了令故事更真实,我安插了戴志这个角色。他没什么作用,最初出场都是搞搞气氛,说些浑笑话而已。

及后,不知由何时开始,戴志成为一个智者级人物。我知道我这样说未免自大,我只想说:在《春秋》这部小说里,基本上没有哪个人物不是智者,只是他们的智慧用于不同范畴。林春是学术上的智者,陈秋长于攻略与佔有,王秀明的个性未算出眾,但基本上是保护者的角色,李旭不算智者,但他的毅力与心意是一眾要角之中最出眾的,戴志,当然长于处世。

戴志可说是本作中最完美的角色——在我看来。他滑头,每次为林春转危为机,他善于观眉察色,助陈秋与林春和好,甚至懂得利用叶芝(在比较前的回数,不知大家还记得吗)。在应当装傻的时候就耍白痴,融入不同的圈子里,就连陈心这个较他年长的人,也显然被他把弄,尽管戴志一直对陈心尊敬有加,称他为心哥,可是他俩关係之结束,是由戴志先开口的。

我刻意将他写成这样的一个人物。戴志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眾人的不是:林春的懦弱,陈秋的执着,王秀明的犹疑,李旭的迟钝。陈心是一个神秘的角色,在此我就不多谈了。由于我对戴志的偏爱,后来他的戏份明显多了,而且时有较长的独白。

特别是当我确定会写陈心与戴志的长篇时,更是刻意让戴志有更多发挥的机会,一方面让自己理清戴志的性格,一方面作为伏笔。我觉得将戴志写得最精彩的两回,分别是第四十多回和他们放榜前夜,戴志饮醉的那幕。我指的第四十多回,是林春跟戴志下去快餐店买外卖的那回,亦即是戴志首次显露他的智慧。老实说,关于戴志与陈心的故事,我已经动笔,并且写了十多廿回,约有四五万字。

由于故事很复杂,新人物较多,我不希望在短时间之内草率地赶完这部小说。我更希望多看几部有用的书,留待五月中完se了才再写,以免浪费戴志这个好角色。至于陈心吗?坦白说,他将会是一个极不讨喜的角色,跟他老弟陈秋一样。

陈氏兄弟都是讨厌的角色(笑)。然而,我最喜欢写讨厌的角色,因为他们往往有很多黑暗面,写起来很精彩、很好玩。就拿陈秋来说啦,真是很少看见这么讨厌的角色。要数优点吗?就是大胆、果断,但缺点一箩筐:自私、重利、扭曲的价值观、狡猾……算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至于后期的陈秋有没有稍为变好一点,就留待大家判断了。

既然论了两三个角色,就继续论下去。讲到戴志这个陪衬品,其实李旭跟王秀明同样是陪衬。他俩之所以应运而生,是基于同一个考虑:林春跟陈秋的朋友总不能只有戴志一人吧?至少得再加两人……所以,在分组做project那两回,此两人就粉墨登场。最初并没有想将他们拉在一起,然而又觉得李旭跟王秀明的个性委实很合,于是就……

李旭的原型是班上一个男同学。我的朋友应该猜到那是谁吧?班上有一个男生做事总是一板一眼的,功课很快做完,质量俱佳,但这样一本正经的他却常常讲烂笑话、做无聊事。我一直觉得这位同学挺有趣的,于是基于他的性情,建构了李旭这号人物。当然,宅男设定,以及李旭后期与王秀明的曖昧关係,跟那位同学完全无关,只是我的想像而已。而且李旭的痴心与坚毅亦有某程度上的夸张化,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后知后觉的人物。

至于王秀明的原型,则是班上另一个男生。我想写一个运动型的男生,但与戴志是截然不同的类型,恰好班上有一个男生很会踢足球,皮肤白晢,于是就用了那位同学的形像去写王秀明。至于让王秀明得病……坦白说,这段情节我挣扎了很久。我写《春秋》的目的,是为了记下自己的预科生涯,而我觉得,假如我没提到那位生了病的朋友,这段记述会变得支离破碎而乏味——这意味着我要靠完全的想像,去虚构出一段无忧无虑的中学生活。

而《春秋》的故事亦会变得很肤浅:不过就是一个内向的文艺少年认识了一个外向的女装少年,并因为结识了几个好友而逐渐开阔自己的世界,最后文艺少年变得乐观,不只修补了女装少年那病态而破碎的心,更赚得到爱情。不,我不希望将自己的文字浪费于这种言情小说式的故事。

那位重要的朋友得病,相信这件事不只对我及圈内的朋友有很大影响,更对我们全班人有重大影响。我们上了一课关于生死的课堂。我们知道,原来不是人人必定有机会去考高考。我们知道自己没资格怨天尤人喊辛苦,因为我们欠世界太多。而我们向来将自己置于受害者、victis的地位,从来懂得由别人的角度出发去看这个世界。简单来说,我们不过是一群自以为是悲剧人物的肤浅学生。

因此,在一种矛盾的感情下,我还是写下王秀明得病的情节。可以说,我一切的纠结全缘于王秀明这个人物,关于这个角色的走向、未来,我想得最多。时常想:我应该写他得病吗?又想,假如有一天,那位朋友看见这篇文,看见王秀明这个角色,会否生气,会否觉得我不尊重她?但我可以说,我希望透过王秀明这个人物去传达一些重要的信息——那些我因为朋友的病,而学会的事。我希望不只是我一个能体会那种心情,所以我将之记下来了。

而有关文末,我写到王秀明透过特殊渠道参加高考,那段情节更是让我挣扎很久,以至于写成这个故事后,仍反复思量:到底我应否这样写?不只一次考虑过来个大修,斩去那段情节。因为,在现实中,那位朋友并未参加高考。我始终觉得这是一个遗憾,所以曾说过想以《春秋》这个故事修补一些现实中的遗憾,说的就是这件事。

近来,我与那位朋友通信,使我有别种想法。或者,考不上高考,不一定是一种遗憾,那也许是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生活方式。我从朋友身上看出快乐。当然,她的人生不是美满的,但我亦不觉得她目前的人生是种不幸。

前阵子,看《天与地》这套剧。在剧终时,女主角阿yan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当天她作了另一个选择,肯原谅家明,而家明并未有上天山,那他们的人生会变成怎样?在阿yan的想像中,他们很幸福:鼓佬并未有改变,踏实,与老婆幸福生活;黑仔是一个有点土气的打工仔;ronnie没有失明,定期检查眼睛;最后家明没有死去,他们到了中年仍定期出来聚会,在天台上重拾音乐之梦……

那真是太美满的人生。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结局,阿yan在雪山独坐,她脸上犹有微笑——她拋下事业与名利,去到那个家明死去的雪山,看到当日家明所看过的风景,所以她满足了。我无法说阿yan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就正如我无法说朋友没去考高考,是一种遗憾与不幸。

但最后,我还是决定不修,维持原判,让王秀明应考高考。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始终是在写小说——创作,而不是一板一眼地记下现实生活。所以,我也玩「如果」。现实没有「如果」,但创作有。所以,我让王秀明走上这条路——这条朋友没有走上的路。

本作唯一一个女性(我指年轻的),就是叶芝。本来打算让她与林春相恋,但不希望将她写成一般耽美小说里出现的女角。耽美小说里的女角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攻或受的亲人;二,是腐女朋友;三,是破坏两位男主角恋情的大恶人,最后都做了炮灰。我对于如斯丑恶的女性形象感到极为失望,于是矢志写出一个不讨人厌的女角。

希望叶芝这个角色不会令大家讨厌。她可说是男版林春,也许跟林春太相似才不来电吧?(笑)虽然叶芝最后失恋了,但她是自行退出的,而从没有撕破面孔,其实她比林春更成熟、得体,以及洒脱。

最后就只剩下林春这个角色,我指各年轻要角之中。基本上我将我所有无聊的想法全倾注于林春身上,由他的口说出来。林春同时是一个极端懦弱的人——他的优点只在小说前半段展现出来,及后,面对陈秋的感情,林春胆怯,且多次质疑陈秋的感情,大概已经懦弱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了吧?林春是这部书的主角,有些读者亦察觉到全部小说都是以林春的口吻叙述而成的。这是我刻意铺排的,所以对于林春的外貌没有太多描写,就算有,几乎都是由他人说出来的。

亦因为这个缘故,林春有大量独白,多到一个近于冗长的地步,可这同时令他拥有眾多人物之中,最丰厚饱满的个性。我觉得林春是我刻划得最好的一个人物——在我目前这么多创作之中。

又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

写这部小说的目的我已说过很多次了。我讲过:我可以断言,这是一部无可能走红的小说,而它的命运,亦只能够烟没于云云腐海之中,不会有人记得这本小说,亦不会有人将之四处转载。由头到尾,这都是一部不受欢迎的小说,这是它一早注定的命运。

流水帐式的写作、淡而无味的笔调、现实材料的堆砌、散乱的组织,以至冗长的篇幅与过多的独白与对话,它几乎没有任何流行耽美小说的特色,又怎可能会受欢迎?就连基本的h,也写得不知所云,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埋身肉搏的情节。

但是,《春秋》这部小说,可说是我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是我生活的一个极重要的部分。某程度上,我将自己的生命借给了《春秋》。只要有我记住它,那就够了。

我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至今也是。无论在学业上或是……总之,一提到「成就」,我就有极大的野心与好胜心。起初,我写《春秋》时,就想:以往未见过有人写一部充满香港特色的耽美小说,说不定我能够衝出台式与京式耽美的影子,开出一片天?

事实很快证明,我实在妙想天开。我没有什么才华,写不出动人的东西。不得不承认,读者实在不多,我也一度觉得很灰心。可是,我又不甘心让这部小说成坑——不是基于一个作者的良心,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太重要。我不可能不写完它,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渐渐,《春秋》不再是实现野心与梦想的工具,更纯粹的,它只是我与朋友的秘密回忆录:现实与想像的交织。

如果有人欣赏《春秋》,我当然会高兴。但即使无人欣赏,我也不会感到失落,正因为它是我的孩子,我才知道它的好与坏。

就让这篇文章石沉大海。没有被人关注过,离别时就不会痛苦,这是一件好事。愿意被人遗忘,是一种瀟洒。

最后,还是希望有机会印一本《春秋》出来收藏。哈哈,万年受(她是我一位好朋友),我会认真计划这件事,之后搞期刊时去问问价,如果不太贵就印几本实体书吧。到时后,就送给另外两位朋友留个纪念。她们看也好,不看也好,不重要。

因为你说过,我们的青春,就是《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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