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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视线转到季霄的位置,方还坐在那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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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开始前,谢咏的领带不小心沾了点红酒,让人重新送来一条,婚礼现场安保森严,未受者不得入内,可谢咏作为新郎的弟弟又实在走不开,卫寻便自告奋勇帮他跑腿。

取完领带后,卫寻抄近路回宴会厅。

这是花丛中的一径鹅卵石小路,只有一盏微弱的昏黄路灯供照明,狭小,幽暗,一般人不会踏足,大抵是为方便园丁照顾花草而修的。

转角处,在听到前方依稀传来的熟悉人声后,卫寻顿住脚步,迟疑片刻,后退两步,隐在一丛两米多高的灌木后。

透过枝叶的间隙,只见季霄整个人跟被抽干了精气似的瘫靠在树干上,低垂着头,看不清表情,整个人颓然无比,和刚才席间大方有礼的季家少爷判若两人。

季霄前面站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孟云柏背着手,气哼哼来回走动,忽地停下,指着季霄脑门,连珠炮弹一般骂骂咧咧:「不是,季霄你脑残吧?你把你家传家宝送给我弟当贺礼是想干嘛?你怎么不干脆去抢亲啊?」

相传,季家有一块代代相传的艳彩蓝钻,足有11.28克拉,产自南非库里南矿区,色彩浓郁,闪烁生辉,而今价值无可估量,被季家的某任家主命名为「无际之蓝」。

无际之蓝至今没有被制成打成饰品,依旧是一颗裸钻。

「我没有。」季霄声音蔫蔫的,吸了吸鼻子,「这就是……就是我最后给他的一点心意……」话音的末尾染上哭腔。

关于送给孟星竹的新婚礼物,季霄愁了好几个月,头发掉了一堆,也没愁出个结果。

对喜欢的人,他习惯只给最好的,何况孟星竹是他从小到大动心的人。

上小学时,听说星竹喜欢吃巧克力,季霄便托人四处打听,几经波折,从国外买回世界上最香甜的巧克力,战战兢兢地送给他,只说是家里旅游带回来的。

长大以后,有一年星竹过生日,他专程飞往义大利,和一个收藏家那软磨硬泡半天,最终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买回了星竹最喜欢的画家的遗作,赠给他时,只说是合作伙伴碰巧送的。

每年,除了清明,无论大小节日——连劳动节都算上,季霄皆不厌其烦地为心上人准备礼物,后来终于有一天,孟星竹单独把他约了出来。

在季霄满怀期待的目光中,孟星竹说,你的行为让我很困扰。

季霄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只记得打从那以后,他只敢在星竹生日的时候混在人堆里为他送上礼物。

如今星竹结婚,二人之间再无可能,季霄这是最后一次给他送礼物。

可寻常俗物又哪里配得上星竹,季霄挑来挑去也挑不到合适的,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自家的传家宝头上。

季霄对自己弟弟的情愫,别人不懂,孟云柏却是最清楚不过。

静了片刻,他长叹一口气,从兜里摸出一个红丝绒盒子,放到季霄手里,语气放缓:「这个你收回去,星竹说你这礼物太贵重,他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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